4/30/2007

英國-湖區(Derwent Water & Ullswater) -上集

在寫完論文回台灣的前二週, 時間大約是8月中旬, 我又到湖區一趟, 寫論文的期間是很苦悶的, 所以很多學生為了犒賞自己, 都會安排一個旅遊行程, 之後再回家. 這一趟湖區是和我的大學同學Celia去的, 那一年我們分別在不同城市不同學校唸書, 但是她們交論文時間比我們晚幾週, 所以她是先出來玩幾天再回去完成論文. 真是好樣的! 只有我們二人, 氣氛上是比上次的五個人稍微冷清. 我們決定到Windermerere, Derwent Water和 Ullswater三個湖. Celia 沒去過Windermere, 所以我得和她再去一趟, 免得她有所遺憾. Windermere湖就不再複述. Derwent Water和 Ullswater二個湖在Windermere北邊, 我們從Windermere搭公車就可以到Derwent Water的主要城市Keswick.

在往北的途中有個驚人的發現, 這湖區北邊的山竟然有三種顏色, 下方是綠色, 中間是紫紅色, 最上層是土黃色, 因為氣候與溫度的關係, 讓每座山依高度生長不同的草皮, 才造成這樣的特殊景觀. 對當地的人來說是很正常的現象, 但是對我來說這山的顏色真的太神奇了.

抵達Keswick城鎮當然要先找到Information Center (遊客中心), 這個Information Center在一棟名為Moot Hall的鐘樓底下, 上午這附近是很熱鬧的市集. 這一天是週六, 又值暑假期間, 查了好久終於找到距離市中心稍遠的一家B&B, 我們先搭計程車過去, 這間B&B和以往在市區中心的不太一樣, 是ㄧ間獨棟的平房, 有視野寬廣的前院及後院, 房東是ㄧ位和藹可親的老太太, 平日只有她和她的狗(很大隻的黃金獵犬)住在這裡, 這間房子有二層樓, 樓下是客廳和廚房,樓上才是房間, 我們的房間是ㄧ間閣樓, 有窗戶可以看到後院以及後方的遠山. 房東太太特別交代(她是很和氣的說) 不要在房間裡面吃東西, 她怕有些味道很重的食物會久久無法散去. 建議我們可以到一樓後院有張舒適的桌椅吃, 風景也很好的. I see. 我知道她是指泡麵, 台灣學生的最愛, 我們真的有準備, 既然她這樣說, 我們就乖乖的端到後院吃, 風景真的是不錯! 生意做久了, 哪裡來的人有哪些習性都很了解.

從這間房子要走到市區真的有點遠, 房東太太還是建議我們走路就可以了, 因位公車班次不多, 不好等, 她老人家平日也是來回走路到市區買東西的, 一路上風景都很好, 會經過一個還不錯的公園, 可以穿越公園走到市區. 好吧! 既然她這樣說, 我們又只好乖乖的走, 這公園還不小, 記憶中大概是走了40幾分鐘, 不知道是英國人真的很能走路還是台灣人太懶了, 幾十分鐘路也要搭車….

Keswick在Derwent Water湖的北邊, 從湖邊碼頭可以選擇坐船繞湖一周, 也可以選擇湖邊的小徑在樹林中散步, 還有另一個選項是登山, 這湖附近有個叫Catbells的登山步道很有名, 但是用眼睛看就知道這個山比Grassmere高許多, 當時太陽大天氣又熱, 登山就直接跳過去了. 我們在Keswick待二天, 一天坐船繞湖, 一天在湖邊散步. 這個湖在岸邊散步的遊客比較多, 在湖面坐船的反而少, 坐在船上仰望四周的山, 還可以看見一個個小小的人影在山頂上行走, 偶而山上的人會向船上的人揮揮手, 我們船上的人自然也要向他們揮一揮囉.

繞湖的船中間有幾個點可以下船上岸去走走, 然後再回來等下一班船繼續繞, 船票是算繞湖一周, 可以自由選擇要搭那一個班次, 大約一小時會有一班. 我們選擇在Ashness Bridge這個點下船, 這是知名的拍照景點, 位在一座山的半山腰, 所以下船後要爬十幾分鐘的山路到這個橋的位置. 這個橋是5,000年前古堡的石塊砌成的, 之所以知名是因為從這橋面可以看到二個湖, 一個是旁邊的Derwent Water, 另一個是更北邊的Bassenthwaite Lake.

繞湖的小徑有時候是一片森林, 有時後會走到湖邊, 有時候會經過放牛的畜牧區, 可以看見一群一群的乳牛低頭吃草, 有時候又是人家養羊的羊舍, 這湖區的步道沿途都有牌子清楚標示方向和公哩數, 不用擔心會迷路. 我想住這裡的人應該都很幸福吧! 沒有空氣污染也沒有噪音, 可能可以活久一點!
Keswick市區的人很多, 也可能是暑假期間, 中午想找個地方吃飯都要等很久. 但是這地方也有些不錯的可以逛一逛的商店, 例如有陶瓷藝品店賣的造型奇特的茶壺, 有像鋼琴的, 縫紉機的, 還有像汽車的各式各樣的茶壺, 上面還裝飾著小小的杯盤. 這些茶壺應該不會真的拿來泡茶吧! 當成藝品擺設比較有可能. Keswick以前曾經是著名的木材和鉛礦銅礦生產地, 所以這裡也是生產鉛筆的地方, 在市區有個Pencil Museum (鉛筆博物館), 展示和販賣各種普通的或彩色的鉛筆. 這城鎮也有很多賣登山設備的商店, 比較有名的是George Fisher的牌子.


我們在Keswick待了二天, 之後就搭車前往另一個湖: Ullswater了!

>>請接 [下集]

4/22/2007

W3C Xhtml 驗證問題經驗分享

近日將公司執行的一個專案網頁送W3C的Xhtml檢測工具做驗證, 並將顯示的錯誤一一修正, 直到全部通過檢測為止. 修改的錯誤包括:

1. <form>標籤應該有action值, 例如: <form action=”searchresult.htm”>.
2. 如果在表單使用<legend>, 外圍就應該有相對應的<fieldset>包覆.
3. <option selected>下拉選項</option>應該改成<option selected=”selected”>下拉選項</option>
4. <form>要在<table>外面, 不能包在<table>裡面.
5. <span> 裡面不應該包覆<div>, <span>通常只用來改變字型/顏色/大小/靠左靠右等細微外觀, 不能像<div>一樣當成區塊使用.
6. 多媒體檔案(如swf, mov, wmv) 的code無法通過驗證.

1~4 修改的多半是tag標籤順序以及一定要有屬性值設定的細節問題, 在Dreamweaver 8版本按照次序由程式自動產生的文件多半是正確的, 只要注意順序即可, 但如果像我ㄧ樣習慣手動加tag就容易產生這類的錯誤.

5 的錯誤一開始誤認為是不應該用<div>包覆連結文字, 應該加上如<p>或<li>等tag, 後來發現只要將<div>拉出<span>外面就可以了. 用<div>包覆文字雖然無法辨識語義(不知道這段文字屬於標題<h>, 段落<p>, 還是<li>條列項目), 卻是Xhtml驗證工具允許的.

至於6 的錯誤就很麻煩了, Dreamweaver產生的多媒體物件(如swf, mov, wmv) 的code通通無法通過驗證. 在W3C的標準定義中, 影音檔或Flash檔等物件應該都用<object>這個tag, 但是Dreamweaver用的卻是不在標準中的<embed>; 而Flash的swf檔雖然是<object>, 但是裡面的classid值和<embed>仍然無法通過驗證, 於是在Google找尋解答.

A List Apart有ㄧ篇 Bye Bye Embed 介紹如何通過W3C驗證的解法, 分別詳列如下: (原文是用絕對路徑寫, 這裏改用相對路徑, <p>的說明文字則是政府無障礙網頁規範的要求 )

MediaPlayer的wmv檔

<!-- 請輸入 width 和 height 值 否則 Firefox 無法顯示 -->
<object type="video/x-ms-wmv" data="images/test.wmv" width="172" height="160">
<param name="src" value="images/test.wmv" />
<param name="autostart" value="false" />
<param name="controller" value="true" />
<param name="qtsrcdontusebrowser" value="true" />
<param name="enablejavascript" value="true" />
<p>請輸入多媒體內容說明文字, 以符合無障礙第一優先等級規範</p>
</object>


FlashPlayer的swf檔

<!-- 請輸入 width 和 height 值 否則 Firefox 無法顯示 -->
<object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data="images/title.swf" width="172" height="160" id="VideoPlayback">
<param name="movie" value="images/title.swf? docId=8755581808731033658" />
<param name="allowScriptAcess" value="sameDomain" />
<param name="quality" value="best" />
<param name="bgcolor" value="#FFFFFF" />
<param name="scale" value="noScale" />
<param name="salign" value="TL" />
<param name="FlashVars" value="playerMode=embedded" />
<p>請輸入多媒體內容說明文字, 以符合無障礙第一優先等級規範</p>
</object>

QuickTime的mov檔

<!-- 請輸入 width 和 height 值 否則 IE, Firefox 無法顯示 -->
<object classid="clsid:02BF25D5-8C17-4B23-BC80-D3488ABDDC6B" codebase="http://www.apple.com/qtactivex/qtplugin.cab" width="172" height="160">
<param name="src" value="images/sample.mov" />
<param name="controller" value="true" />
<param name="autoplay" value="true" />
<!--[if !IE]>-->
<object type="video/quicktime" data="images/sample.mov" width="172" height="160">
<param name="autoplay" value="true" />
<param name="controller" value="true" />
</object>
<!--<![endif]-->

<p>請輸入多媒體內容說明文字, 以符合無障礙第一優先等級規範</p>
</object>

QuickTime的mov檔寫法比較特殊, 上方有classid的寫法IE不支援, 所以下方用IE特有的”條件式註解( [if !IE] )” 再寫ㄧ組給IE瀏覽器專用.

* 以上的寬度高度最好以原尺寸顯示, 否則在Firefox會有無法顯示或者裁切的情況發生.


原以為仰賴Dreamweaver通過W3C驗證不會太難, 但還是有死角存在, 這過錯不全是Deamweaver, 有很大原因是IE或其他瀏覽器的支援程度仍然不足的關係.

The Web Standards Project 看過一篇 Dreamweaver Task Force 文章, 在2001年 Web Standards Project這組織就成立" The WaSP Dreamweaver Task Force"小組, 任務是協助Dreamweaver朝Web Standard目標改善他們的應用軟體, 讓程式產生的文件符合標準需求, 也讓大部分的預設項目改用符合標準和使用性 (Accessibility) 的選項. 可以感覺出MX版本開始朝這個方向走, 但還不夠完整; Dreamweaver 8的版本看起來除了影音檔, 都支援了; 不知道最近剛出來的CS3版是否解決這個問題. (ps. 來自Amos測試結果是CS3版和8的版本相同, 並未解決這個驗證問題 )

除了Adobe, 這個組織也有ㄧ個Microsoft Task Force小組在Micorsoft要完成相同的任務, 所以The Web Standards Project是很積極在推動Web標準, 不是嘴上說說而已. 這組織最近還很無情的批評Adobe’s Spry Framework for AJAX (還在Beta版階段, 這裡曾經介紹過 Adobe Max 2006 課程範例 -- 如何以Spry與Dreamweaver開發AJAX )是違反Web標準的應用程式, 呼籲大家要勇於指正Adobe的錯誤.

Adobe和Microsoft這兩家公司會這樣”備受重視”大概是怕他們有可能成為製造網頁”亂象”的根源, 必須儘早介入導正才行!

4/09/2007

談Web標準 (Web Standard)

Web標準是W3C和一些團體組織共同制定的製作網頁的技術, 目的是讓網頁內容在不同的瀏覽器和不同的平台都能閱讀, 這樣的目的就仰賴建立”結構化的文件”和”能自文件中抽離的網頁呈現”方式.

早期的瀏覽器多半是支援標準不一致的瀏覽器, 造成網頁設計或開發人員必需爲各家瀏覽器製作不同版本的網頁, 很耗費成本和資源. 但是從2000年開始, 各家瀏覽器開始向web標準靠攏, 支援所謂標準的文件結構和樣式呈現(使用Html /Xhtml與CSS建構網頁). 現在大部份瀏覽器已經支援web標準, 但仍有很多設計和開發人員繼續使用過去的方法做出不合語法, 難以使用的網頁, 例如結構上沒有意義的標記、肥大的影像地圖(image map)、過度使用巢狀表格等都是.

這裡要介紹一下W3C. W3C成立於1994年, 由美國的麻省理工學院, 歐洲的INRIA, 和日本的 Keio大學三個公共調查協會組成. 成員包括Microsoft, AOL(Netscape), Apple, Adobe, Sun, 其他軟體硬體公司, 研究所和電信公司. 這個由協會成員和專家組成的工作小組制定的規範會提交給W3C的公司成員並一同參與製作支援標準的網路應用軟體.

使用web標準建立的網頁有哪些好處:

1. 結構化的網頁能讓別人更容易理解所編寫的文件, 更容易新增或修改, 讓網頁的開發維護更簡易.
2. 使用web標準的網頁就表示能與未來的瀏覽器相容, 不需擔心將來可能不相容的問題.
3. 去除不合語法和難用的網頁結構之後將讓網頁下載讀取速度更快, 可節省頻寬; 網頁的使用性將提升, 也會有更高的造訪率.
4. 語義化/結構化的標記會提升網頁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
5. 語義化/結構化的網頁可以適用在列印或其他設備(像PDA, 手機, 數位電視, 投影機等), 而這些只是透過連接不同的CSS檔案就可以完成, 不需要另外製作不同的版本.

目前被廣泛使用的網頁標準技術為Html, Xhtml和CSS. 而Html 4.01是最後final版本,以後不會再有新版本的發展. 由於Html語言格式不嚴謹以及爲了走向Xml的過渡時期, 建議的標準網頁語言為Xhtml 1.0 Transitional.

Xhtml技術的實行包括下列幾項:

1. 聲明正確的文件類型(Doctype)
2. 聲明文件類型定義(DTD, Transitional過渡的, Strict嚴格的, Frameset框架的)
3. 用meta 聲明使用的編碼, 例如utf-8或big5
4. 所有屬性值均爲英文小寫字
5. 所有屬性值都要加引號, 屬性值之間以空格分開
6. 關閉所有的標籤, 例如 p, li
7. 空標籤(例如 br, hr, img) 要在標籤尾部使用”/”關閉(<br />, <hr />, <img />)

如果用的是Dreamweaver 8的版本, 開啟Html新檔的話, 上述所說的項目都會由程式正確產生出來(Dreamweaver 8 已經支援web標準), DTD預設為Transitional. 如果用的是8以下版本(如MX), 設計人員就要自己注意. 也或者使用轉換功能選項(Convert)將Html轉換成Xhtml語言格式.


以上是關於Xhtml的使用技術, 至於建立結構化標記的文件請參考先前已經談過的”支援各種平台的網站製作方式”一文, 這裡想再加強說明的是關於CSS的應用. 大家熟知的”避免使用巢狀表格排版”有很多網站提供應用範例, 利用Google查詢"CSS Layout"可以找到很多, 就不多做說明. 要說的是“能自文件中抽離的網頁呈現”方式.

CSS (Cascading Style Sheets)是網頁外觀呈現的樣式. 目前的瀏覽器多半支援CSS2.1所定義的樣式. 將來的CSS3在W3C網站也已經有草案公佈, 但尚未定案, 目前的瀏覽器也不支援. “能自文件中抽離的網頁呈現”表示CSS的使用必須是採”外部連結”的方式加入網頁結構中, 例如:

在 < head> 中加上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styles.css" />

所以, 將CSS樣式寫在標籤中或< head>中的方式應該盡量避免,因為這種方式會把結構和外觀呈現混在一起, 無法分開. 這二種方式舉例如下:

寫在標籤中
< h5 style="font-weight:normal;" > Test< /h5>

寫在< head>中
< style type="text/css">
h5 { font-weight: normal;}
< /style>

運用CSS時很容易犯的錯誤就是: 使用多餘的div和class(或id), 這雖然不違反標準, 卻悖離希望維持網頁”簡潔”的原則. 例如:

< div id="content">
< div class="headline>
< p class="text"> CSS測試網頁< /p>
< /div>
< /div>

可以簡化成

< div id="content">
< div>
< p> CSS測試網頁< /p>
< /div>
< /div>

也或者第二個div是不必要的, 可以去除.

CSS可以寫成

#content {……}
#content div {……}
#content p {……}

當然我們也可以反過來看, 如果是用web標準技術建立的網頁, 表示該網頁包括以下的特性:

1. 用符合標準的Xhtml語言所建構
2. 用可抽離的CSS樣式來佈局(非表格)及呈現外觀
3. 使用結構化的標記建立網頁文件
4. 能在任何瀏覽器或平台正常顯示

Web標準的技術除了Xhtml和CSS, 在Web Standard Project還介紹了DOM (Document Object Model) and ECMAScript (standard Javascript), 這兩部份屬於網頁行為, 非我可以理解的範圍, 有興趣的人可連結到該網站閱讀.

最後是驗證的部份. 使用web標準技術建構網頁, 對沒有經驗的人來說, 很難確認寫的是對或錯, 所以有htmlCSS驗證工具可以參考使用, 通過驗證的話還可以在你的網頁中掛上該項驗證的標章. 關於網頁驗證在”IE Developer Toolbar”有談到一部份, 以後會再詳細介紹各項驗證工具.


後記: 爲了寫這篇介紹, 閱讀一些相關文章, 再用比較簡要的方式說明, 參考的網址如下:

4/07/2007

英國-莎士比亞故居(Stratford-upon-Avon)

Stratford-upon-Avon 是個擁有豐富歷史人文的小城鎮, 因著名的劇作家莎士比亞(人稱莎翁)在此出生而聞名, 所以這裡也叫”莎士比亞出生地(Shakespeare's Birthplace)”. 從伯明罕(Birmingham)搭火車約50分鐘可以到這附近的火車站. 下車後要再走一段不算太遠的路到這個地方.

整個城鎮範圍不是很大, 外圍有ㄧ條河(Avon River)環繞, 古時候是運河, 現在成為划船休閒的地方. 到處都是中世紀時代留下來黑白相間的維多利亞式建築, 要認真走的話一天可以走完, 但我們是從其他城市轉搭火車到這裡, 耗費不少時間在往返的交通上, 又因為只安排一天行程, 很多地方沒逛到. 所以, 如果是從別地方轉來這裡的, 二天一夜的行程應該會比較充裕. 這裡也有很多建築上別具特色的小旅館或B&B, 晚上還可以去看一場劇院的戲. 也聽說很多人喜歡到這裡結婚, 因為這裡是一個充滿文藝氣息又浪漫的地方.

先簡略介紹莎翁的生平. 莎翁(William Shakespeare)出生於西元1564年, 從小在這裡生長求學, 父親是經營手套的商人(John Shakespeare), 母親是佃農的女兒. 18歲和大他7歲的妻子Anne Hathaway結婚, 之後到倫敦發展, 起先是一位演員, 後來成為知名的劇作家. 晚年又回到他的故鄉, 並在他出生住所附近購置一間新屋名為New Place (後來又稱Nash’s House, 因為隔壁一個叫Tomas Nash的年輕人娶了莎翁的孫女), 之後就居住在此直到1616年去世, 享年52歲. 他有位女兒女婿也住在不遠處叫Hall’s Croft的屋子. 現在這些房屋都開放民眾參觀.

走進這城鎮首先看見的是復古風味的街道, 會讓人誤以為穿越時光隧道走進莎翁年代的地方, 這裡的房子和街道保存的很完好, 遊客也相當多. 我們首先參觀的是莎翁出生的那間屋子. 面對這棟房子的左邊是莎翁一家人生活起居的地方, 裡面展示莎翁小時候居住的房間, 牆壁家具等物品據說還是維持當時的樣子; 右邊是莎翁父親製作和賣手套的工作室以及店面; 房子後面是一個頗大的庭院, 種植樹木和草皮.

離開莎翁出生的房子往High Street方向走到Chapel Street可以看見New Place/Nash’s House, 再直走到Church Street可以看見莎翁小時候就讀的文法壆校King Edward VI School, 這個黑白相間二層樓高的建物佔據這整條街道很長一段距離, 是非常醒目的景點. 對街也有ㄧ棟類似的建築, 但這是一家餐廳和旅館. 這條街道上還有很多賣紀念品的商店和Coffee Shop, 也是適合閒逛的地方.


最後我們終於走到這條河Avon River, 河面不是很寬, 河的沿岸都是綠地, 很多人在划槳搖船, 或坐或躺在岸邊觀賞風景. 河的一頭是莎士比亞劇院(The Royal Shakespeare Theatre), 另一頭是莎翁長眠的三一教堂(Holy Trinity Church), 據說景色都很好. 還有位於城鎮外不遠處的莎翁母親的生長地Mary Ardens House, 以及莎翁妻子的生長地Anne Hathaway's Cottage(這是一間很具代表性的中世紀農舍). 可惜沒時間再逛下去, 只能開始往回程的路出發. 之後曾想再找機會來一次也一直懸著, 對這些沒逛到的地方存著些許的遺憾!



4/06/2007

IE Developer Toolbar 介紹

Beta 3 免費下載網址:
http://www.microsoft.com/downloads/details.aspx?familyid=E59C3964-672D-4511-BB3E-2D5E1DB91038&displaylang=en

微軟有個好用的開發工具” Internet Explorer Developer Toolbar”, 目前是Beta 3版提供免費下載(565KB). 這Toolbar下載安裝之後, 會掛在IE瀏覽器工具列中(如下圖所示). 系統需求為Windows 2000; Windows Server 2003; Windows Vista; Windows XP, 和IE6以上版本. 安裝過舊版本的要先移除舊版再安裝新版.


這個Developer Toolbar的主要功能是幫助開發人員快速檢視Html網頁結構; 顯示表格, 圖檔, Tag名稱; 顯示Div / Id / Class / 快速鍵 / Tab鍵設定名稱及位置; 顯示有效無效連結的路徑; 尋找特定元素; 關閉Script, Css和圖檔的功能選項; 設定800/1024/1280的螢幕寬度檢視(大螢幕才有作用); 還有提供該頁面的Html, Css和國外版無障礙檢測連結服務.

以往當設計師拿別人製作的網頁修改時, 因為習慣不同, 網頁的寫法和設定也會不同, 通常會藉由Dreamweaver檢視Html結構及Css設定的Div或Cass/Id名稱, 但功能仍然有限. 對程式人員來說, 如果設計師的Css寫的很複雜, 註解又標示不清楚時, 要辨識就更困難了. 這工具就提供一個方便之門, 不需Dreamweaver就能直接在IE上面檢視所有的網頁設定.

以下是幾個應用的範例說明:

這是選擇特定元素, 勾選這個項目之後, 在網頁上點選的任何元素的結構, 連結路徑和Css屬性質都能顯示出來.

這是選擇顯示網頁上所有Class和Id設定名稱和位置.


這是連到W3C提供的Xtml驗證服務, 這項驗證會根據網頁宣告的種類 (如Html 4.01或Xhtml 1.0等) 驗證網頁結構的寫法是否符合標準. 驗證頁面上方會顯示驗證是否有誤, 檔名, 編碼和宣告種類, 如果有誤, 會一一條列在網頁下方. 這個範例表示有4個錯誤, 分別是3個連結項目的Tag包覆錯誤 (Span裡面不能包覆Div); 另一個是Form應該要有Action設定.


這是連到W3C提供的Css驗證服務, 是驗證Css寫法是否正確, 數值設定是否有效, 字體顏色和背景色設定反差是否夠大, 容易辨識等. 這項服務如果是中文網頁, 會有簡體中文顯示驗證結果.



這是外國版的無障礙檢測. WAI (Web Accessibility Initiative)是W3C的檢測標準, 分3級, 台灣版的政府無障礙檢測應該是源自於這裡; Section 508是美國聯邦政府的檢測標準, 不管選WAI或Section 508, 都會連到同一個網頁作檢測, 然後在該網頁選擇想要檢測的項目.


但是這些檢測項目是有必要的嗎? 是否必要是政策問題 (政府的政策或公司的政策), 不過, 身為網頁設計人員是應該了解有這些檢測項目, 並且能試著使用看看, 或者試著開始從Web標準 (Web Standard) 的方向設計網頁. Web標準是W3C一直在推動的, 目的是希望透過標準制定, 讓所有除了電腦的平台都能正常瀏覽網頁, 例如: 數位電視, PDA, 手機等. 坊間有Css書籍會標示Web標準設計, 其實Web標準不單是Css, 而是標準的網頁結構(如Xhtml)加上可以從結構中抽離的Css設定. 關於Web標準會在往後的文章再詳細介紹. 今天就先將這個好用的工具介紹給大家!

4/01/2007

英國-湖區 (Windermere & Grassmere) -下集

>> 承接 [上集]

結束南邊Bowness和Lakeside的行程之後, 隔天開始往北邊的Ambleside和Grassmere走. 一樣從Windermere走半小時的路到Bowness搭輪船到Ambleside. 沿途的風景很美, 岸邊有不少造型小巧的房子, 也有比較大的別墅和旅館, 湖面上不時可以看見天鵝和成群的鴨子游來游去, 這湖除了我們坐的這種大型輪船, 還有更多是1或2人搭乘的小型風帆, 有的在湖面上馳騁, 有的停靠在岸邊休憩. 下船的地方是個碼頭, 要再走半小時路到Ambleside市區.

走半小時路對英國人來說是件稀鬆平常的事. 記得剛到學校, 想找一條離市中心最近的路. 一位英國人指了個方向說: 過了這個地下道左轉再直走就可以看見, 要走多久? 他說很快, “半小時”就到了, 於是我就這樣走了一年多. 英國的大眾交通工具比台灣要貴很多. 以公車來說, 走路半小時的距離大約要80便士(台幣約50元), 經常搭的話是很傷的, 所以不管到哪裡, 走路半小時的距離, 我們通常會選擇用走的, 除非走不動了.

Amblesid是戶外活動的聚集地, 也是遊客中心, 這裡有很多賣登山裝的店, 展示繪畫和陶瓷玻璃的藝品店, 賣手工餅乾糖果的店, 以及建築造型特別的Pub. 英國的Pub可分成兩種: 一種是晚上放著吵死人音樂給年輕人跳舞的Pub; 一種是白天晚上都有營業, 提供飲料點心, 播放輕音樂或電視足球賽的老人Pub, 多半是年紀大一點的人去喝酒, 聊天, 打牌消磨時間的地方, 通常這種Pub的外觀和裝潢會依主人的喜好有比較特殊的風格呈現. 整個城鎮可以感受到的是濃厚的休閒和藝術氣息, 這一天我們就停留在這個市區逛了一家又一家的店.


市區有個歷史悠久的建築物叫 Bridge House, 顧名思義就是座落在橋邊的房子, 這河很小, 水量也不多, 還有樹蔭, 正是可以坐下來休息吃午餐的好地方. 午餐經常會因為行程的關係只買個麵包三明治之類的東西打發. 英國的餐館是很貴的, 便宜一點的都要8~10磅(5~6百台幣)左右, 平日都是自己買菜煮來吃, 外出旅遊就以速食店和中國餐館的食物為主, 頂多晚上加一頓台灣學生最愛的宵夜-泡麵(我們有自備碗筷和泡麵). 英國的食衣住行樣樣都貴, 家境不夠富裕的學生自有ㄧ套省錢的生活和玩樂方式. (英國也有比台灣便宜的東西, 有機會再介紹在當地的生活經驗).

Ambleside再往北走可到Grassmere(搭公車), Grassmere是ㄧ個美麗小湖的名稱, 也是ㄧ個小城鎮的名稱, 公車終點站旁邊有個小教堂和一家可愛的藝品店, 專賣手工藝品陶瓷和明信片之類的物品, 比起Windermere, Bowness和Ambleside, 這裡比較像是可愛悠靜的小村莊. 所有的景色看起來都是那麼小巧精緻.

這一天我們是要走上一座小山, 但是必須在5點半以前回到這個小教堂搭最後ㄧ班公車. Grassmere周圍都是山環繞著, 所以上山的路有很多條, 我們選了一條比較不遠可以在時間內趕回來的路線. 但是走上山才漸漸明白這是ㄧ條艱辛的路, 這裡的山可不像Windermere一樣平緩.

我們先沿著大馬路走了30~40分鐘才找到上山的入口, 上山不久就可以回頭望見視野越來越廣闊的Grassmere湖, 這是個恬靜的小湖, 湖上沒有吵雜的船隻行走, 加上這一天的天氣很好, 山很蒼翠, 清澈的水面倒映著遠山和樹影, 我們都讓眼前的景色給迷惑了, 只能用沉醉來形容. 大家的相機在這邊此起彼落拍個沒完, 停留了好一陣子才又不捨的往前走.

從地圖上看, 山的最高點也是整個路線的中間點有一個小池塘, 上山走大約1個多小時以後就開始期盼池塘的出現, 因為已經覺得很累很喘了, 這座山的路是頗為陡峭的石子路, 很努力又走了幾十分鐘才終於看見池塘, 這池塘很淺, 中間還長草, 樣子很像下雨過後的積水. 不具有可看性, 所以趕緊趕路下山, 偏偏下山的路更陡更不好走, 原來就精疲力盡了再走這段路只能說完全是靠意志力支撐過來的.

Grassmere這個湖如果不上山是看不到它的美的, 回頭想想我們走了約4小時的路去看這個湖的風景是很值得的. 因為這一趟的湖區之旅最美印象最深刻的就屬這個爬的最辛苦的Grassmere湖. 所以也就埋下第二次再度造訪湖區的因子了!